浙江丽水
当城建遇上树,是移还是让?
专项监督行动促成土地出让
先过“树评”关
图为浙江省丽水市区岩泉街道凉塘村原生态樟树群。在丽水检察机关“守古树、护名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的积极介入下,这一原本要被移植的樟树群得到了妥善的原地保护。
“2棵古树不得迁移,8棵大树本着‘能保则保’的原则进行建设方案的编制。”7月28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的一宗土地准备出让开发,规划部门给出了这样的意见。
今年以来,在丽水市区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每一宗土地出让都要先过“树评”关。这一创新机制源于当地检察机关开展的一场“守古树、护名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
移树
丽水是“浙江绿谷”,华东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全市森林覆盖率高达81.7%,区域内有古树名木5万多株,占全省总数的五分之一。丽水人一直爱树护树,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在这座城市快速发展的脚步中,也有一部分古树名木的生存受到冲击。
当城市建设遇上“树”,是“移”还是“让”,关系着全城百姓的公共利益,更考验着“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检察官。
丽水市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致力推动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和高质量绿色发展相平衡。去年以来,该院开展了“守古树、护名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针对保护漏洞,一木一策,用法律武器为古树名木筑起一道“安全墙”。
丽水市区岩泉街道凉塘村是典型的城中村,这里有丽水中心城区目前仅存的一处原生态樟树群,主群落加上周边散生樟树,一共44棵。主群落的29棵樟树比肩而立、枝繁叶茂。距主群落50米处,有一棵古樟树,树干粗得需要三四个人合抱,当地村民说,这棵树已有300年树龄。
2018年底,因道路工程建设,这片樟树群被列入规划红线范围,原计划于2019年4月底前连根挖起,移植别处。听说要移树,凉塘村民和当地爱树公益人士十分不舍,纷纷向有关部门反映。2019年4月1日,丽水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到反映后,该院检察长过孟超高度重视,认为移树涉及公共利益,将该案交由莲都区检察院办理。
建议
经初查,莲都区检察院迅速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启动调查程序。随即,过孟超决定带队去现场勘查。
见到樟树群,过孟超一行人都为之震撼——用无人机航拍,樟树群好似繁华城市中央的一片绿洲,又似从地心涌出的绿色喷泉。
通过现场勘查,检察官发现,有的树已挂上“移”字牌,还有个别樟树的根系裸露在外,未得到有效保护。距樟树群不远处,几台挖掘机已到场待命。正如爱树公益人士所言,“树群保护刻不容缓”。
检察机关多次与业主单位沟通,建议暂缓移植项目。丽水市旧城改造有限公司收到检察院通知后,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对此段工程暂缓施工。2019年4月18日,莲都区检察院向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住建部门加强移植审批和樟树群后续保护工作,保护公共利益。
这是丽水检察机关发出的第一份“守古树、护名木”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
诉前检察建议引起丽水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分管副市长先后四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两次现场调研,对樟树群后续处理情况展开充分论证。2019年6月3日,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莲都区检察院作出阶段性书面回复。2019年7月24日,丽水市政府确定“和平路与丽阳街路口樟树群完整保留,和平路丽阳街至寿元路段规划线型调整,线型向东移至樟树群东侧”,凉塘村樟树群所在地2.7万余平方米的土地性质由建设用地变更为城市绿化用地。
丽水市旧城改造有限公司项目前期部部长孙国智说,为樟树群绕道需增加2000多万元建设费用,2.7万余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性质调整为城市绿化用地。
但,这一“让”,值!
“树评”
在紧急行动保住凉塘村樟树群后,2019年9月12日,丽水市政府专门召开“丽水市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专题会议,检察、资源、建设、园林等部门参加。针对城市建设过程古树名木、园林绿化保护中突显的问题,丽水市出台《丽水市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专题会议纪要》。
该纪要明确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古树名木统一由住建部门监管,中心城市范围内古树名木统一标注上图挂牌公布,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土地出让前和规划设计条件上应注明场地内古树名木位置及相应保护措施,并明确今后市区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在土地出让前及规划设计条件上,要注明场地内有无古树名木及相应依法保护措施等内容”,即开展“树评”。
此后,丽水市相关部门又制定了“树评”的流程和办法,今年初“树评”机制正式出台实施。
丽水市莲都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再次现场察看樟树群保护情况。
今年1月,莲都区检察院针对行政机关整改及树木保护情况开展公益诉讼跟进监督,发现凉塘原生态樟树群因城中村改造被建筑垃圾严重“围堵”的新情况,又督促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措施及时清理处置。
根据最新消息,丽水市政府将以凉塘村的樟树群为核心,打造一个香樟公园,让这片美丽风景所溢出的生态红利,惠及全市人民和八方来客。
樟树群完整保留了,村里几位老人得知这一消息后,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希望这些树永远在这里生长下去,和这座城市的回忆一起传承下去。”71岁的凉塘村村民蓝旭明说。
“过去移树开路,现在为树让路。正如项目建设先要过‘环评’关,丽水检察‘守古树、护名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则推动土地出让要先过‘树评’关。”过孟超介绍说,当公益诉讼与执政理念、社情民意形成共鸣后,丽水的古树名木保护便走在了城市建设之前。
7月24日,在浙江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三周年精品案例评审中,丽水检察机关办理的凉塘原生态樟树群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十大优秀案例之一。
截至7月28日,丽水检察机关共办理“守古树、护名木”公益诉讼案件24件,督促全市14个行政主管单位依法履职,对200多株古树名木采取保护措施。
湖南株洲天元
这棵红豆杉3600岁了
共同守护绿色记忆
“真心为检察机关督促相关部门保护古树名木的工作点赞,我愿意从自己做起,努力带领身边更多的人共同守护这份绿色记忆。”近日,在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召开的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暨古树名木保护座谈会上,株洲市人大代表龙芳表态道。会议还邀请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
会上,干警通过视频播放、PPT演示,详细介绍了行政机关不完全履行管理保护古树名木职责一案的相关情况。今年3月,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该市部分100年以上树龄的古树未能列入保护名录中予以公布保护。该院及时将情况向株洲市检察院请示汇报,得到支持。在相关行政部门的配合下,该院组织干警在全市范围内走访调查。
天元区检察院干警现场调查取证
经过调查发现,有1棵3600余年的南方红豆杉、1棵古皂荚树未被列入古树保护名录,且由于长期管护不到位,全市登记在册3万余株古树名木中,部分古树名木自然生长环境遭受严重破坏。4月20日,该院依法进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后该院依法向城管、林业部门公开送达诉前检察建议,
▶ 建议加大对辖区内古树名木的日常监管力度,切实落实养护责任;
▶ 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对保护范围内堆放的物料、新建扩建建筑物、铁线缠绕、悬挂横幅等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顿,为古树名木正常生长创造良好自然环境;
▶ 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宣传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伐、移植、损害等破坏古树名木的违法行为。
收到检察建议后,城管、林业部门均现场表态,表示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对古树名木进行有效保护,确保检察建议的内容落到实处。
山东莱阳
“这树和活化石一样,
咱可得好好保护它……”
山东省莱阳市检察院检察官现场勘察古树保护情况。
“这树年龄这么大了,见证了几辈人的成长,和活化石一样,咱可得好好保护它……”在沧桑的老树下,山东省莱阳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正在向村民宣传保护古树名木。
今年3月,莱阳市检察院干警在查看案发现场过程中,发现村里有两棵并生圆柏,树龄已有数百年(经鉴定为420多年),但并没有挂牌保护,树旁也没有必要的保护设施,其中的一棵还被烧过,树干覆盖着水泥。
针对这种情况,莱阳市检察院立即部署展开走访,查看了全市境内6处100余棵古树,发现部分古树生长环境差,存在新建扩建非通透性硬化地面、人为堆火焚烧、堆放和倾倒生活垃圾及农业垃圾、部分树木枯死等问题,且大部分古树没有保护标志,村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保护古树、如何保护古树。
5月,根据走访调查结果,莱阳市检察院向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街道办、镇政府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职责,完善对辖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措施;对古树名木进行挂牌保护,限期消除影响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的不利因素;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违法线索。
很快,莱阳市检察院陆续收到回复函,并通过查看回复函和实地走访“回头看”,确认被建议单位已根据检察建议内容进行整改。相关单位对影响古树生长的非通透性硬化地面进行切割或破碎,对周边堆放的垃圾进行清理,改善了古树生长环境;对登记在册的古树实行挂牌保护,协调村委指定了古树养护人,明确保护责任,组织人员定期进行巡护;发布《莱阳市古树名木保护通告》,组织人员在各个村庄张贴,同时利用“村村响”每天两个时段滚动播放宣传通知,提升了村民的法律意识和保护意识。
湖北浠水
253棵百年以上的古树
得到妥善保护
因为一颗树龄320年的古樟树没有得到妥善保护,湖北省浠水县检察院及时进行公益诉讼立案。诉前磋商时,林业部门回应称将采取措施,一年内将全县253棵百年以上的古树妥善保护起来。近日,浠水县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中了解到,不少古树已修起了围栏,悬挂了登记牌,并注明了管护单位和责任人,有的古树上还挂上了避雷针。
今年7月初,浠水检察院收到反映,该县部分古树名木存在监管、保护不力的线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先后到清泉镇、汪岗镇等地调查,发现一些古樟树确实没有得到有效保护。
“我今年82岁了,18岁嫁到这个村子的时候,这棵老樟树就有几人粗了。这几年,我看这棵树上有些树皮已经干裂,枯枝也越来越多,真担心它什么时候就倒了。”清泉镇菱角塘村的张婆婆忧心地对前来调查的检察人员说。
7月2日,浠水县检察院对部分古树名木存在监管、保护不力问题立案审查。对古树名木保护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是林业局,办案检察官首先来到该县林业局。
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与检察官展开积极的诉前磋商,当场表示将认真研究部署整改措施,摸清全县古树名木的“家底”,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专项保护方案,及时向检察机关及全社会通报改进情况。
浠水县林业局很快查清,目前该县有百岁以上的古树253棵,包括枫香、黄山松、罗汉松、朴树、樟树等,其中最老的一棵古树系罗汉松,树龄已超过500年,而树龄300年至499年的古树有23棵。
随后,浠水县制定《浠水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方案》,拟用一年左右时间,完成这些古树的登记挂牌、分级保护和动态监管等工作;第一时间将濒危和病弱的古树实施保护复壮措施,尽量延长其存活时间,其他古树也将根据树况和县林业部门的资金投入,分别采取了相应保护措施。
山东潍坊潍城
一份保护古树的检察卷宗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古树名木保护公益博主 全面充分履职
【要旨】
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古树名木保护怠于履行职责,未建立起有效的保护管理机制。检察机关借助外力,研究分析公益博主前期在网络上反映的问题,邀请其参与调查辖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现状,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充分履职,保护辖区内古树名木资源。
【基本案情】
古树名木是一个地方文化传承的载体,是活的文物,也是人们对一方水土的情感寄托。根据网络公益博主“潍坊五好青年”和热心市民提供的线索,辖区内共有经认定的各类古树名木43棵,这些古树名木有的被明火焚烧、有的树皮树干被破坏,还有的长期任其自生自灭无人问津,古树名木保护现状堪忧,相关主管部门存在怠于履职的问题。
【调查和督促履职】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检察院邀请“潍坊五好青年”做咨询向导,对辖区内的古树名木做了较为全面的实地调查。经调查发现,有2颗古树有明火焚烧的痕迹,还有4棵已因缺乏保护干枯死亡,有半数未按规定设置保护设施及保护标志,所有古树名木都没有签订养护协议,不同程度地存在保护措施不到位的问题。调查中还发现了11棵没有经过认定公布的古树。
2019年10月10日,该院向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潍城分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一、对古树有明火焚烧痕迹的原因进行调查并进行处理。二、对已经公布认定的古树名木,设置保护标志,确立保护措施,确定养护人并签订养护协议,将养护责任具体落实,确保保护效果。三、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古树名木资源进行调查,重点对未公布认定的古树名木进行核实认定,登记造册,按照法律规定落实养护措施,避免古树名木资源遭受更大损失。
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潍城分局立即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组织人员按照检察建议的要求全面开展了相关工作。该局于2019年11月22日进行了回复。2019年11月26日,该院邀请“潍坊五好青年”一起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目前已新建护栏3个,对暂不具备加装护栏条件的古树采取其他方式固定保护,对全区现存的50棵古树名木全部落实养护协议,明确落实了养护人的养护责任,已将全区古树名木编号连同新发现的古树一同上报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将统一公布认定,制作新的保护标志。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指导意义】
对古树名木疏于管理,不仅会使生态资源受到损害,也会对当地的历史文化研究传承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检察机关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通过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实现了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良好效果。
本地爱心公益人士和网络博主社会责任自觉性高、信息来源广泛、专业性较强,是保护地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检察机关应当进一步挖掘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强大合力,更好地发挥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作用,扩大检察公益诉讼的影响力,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行稳致远。(检察日报 范跃红 倪晓一 毛伟利 张吟丰 彭雅愉 滕明松 匡雪 李晓平 黄丽娟 戴小巍 胡曼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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