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宝鸡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陕西岐山长银村镇银行因违反支付结算、反洗钱管理规定,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06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合计处以警告及人民币25.75万元罚款。
同时,王*鑫(陕西岐山长银村镇银行时任董事长)因对陕西岐山长银村镇银行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适用2006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被处以1.25万元人民币罚款。
本文来自作者[醉山]投稿,不代表发展号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fastcode.vip/txbk/202507-38853.html
评论列表(4条)
我是发展号的签约作者“醉山”!
希望本篇文章《陕西岐山长银村镇银行因违反支付结算和反洗钱管理规定被罚25.75万元》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站[发展号]内容主要涵盖:国足,欧洲杯,世界杯,篮球,欧冠,亚冠,英超,足球,综合体育
本文概览: 7月2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宝鸡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陕西岐山长银村镇银行因违反支付结算、反洗钱管理规定,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