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华录》播出以来,一直是热搜不断。有人爱得要命,恨不得一帧一帧截图做屏保;有人对其中的故事和价值观嗤之以鼻,认为不符史实,胡编乱造。最近,名妓张好好一句“以色侍人才叫贱”更是将争议拉满。那根据历史记载,官伎有没有可能做到卖艺不卖身呢?
张好好教导宋引章
一、什么是官伎
宋朝官伎,也就是乐籍,宋沿袭唐朝设立教坊,官伎隶属教坊司,地方官伎蓄于州府。教坊司是对男女官伎进行统一化、制度化管理的机构,在当时落入教坊乐籍,也就是入了贱籍,属于九流的最后一等。宋代有一种制度是“籍没家财,罚为官奴”,就是被抄家后,女性沦为官伎,编入乐籍。
《梦华录》中赵盼儿就是因父罪被罚入乐籍。
私心放一张美女
官伎工作是在宫内苑、各州府中,从事歌舞伎艺的表演、公务接待,以娱官吏闲逸生活。宋朝纪委有铁律,官伎只能陪吃陪喝陪参加宴会,但是不能侍于枕席,也就是坚决不能陪睡。法律有规定,如果官员在公务接待之外“预妓乐宴会”,要处以“杖八十”的刑责。
据《西湖志余》记载,祖无择在知杭州任上时,被人告发与官妓薛希涛私通。素与祖无择不和的王安石如获至宝,坚持要严肃查办这一高级领导干部违纪案件。捉奸捉双,定罪的依据是口供,结果把薛希涛拘来后,不管怎样严刑拷打,薛氏坚不吐口,一口咬定与祖无择并无奸情,后薛氏被鞭笞致死。
官伎
宋朝在王安石变法之后,官伎多了一项新任务,响应王安石“不加赋而国用足”的治国理念,她们要在官营的酒店坐镇,打扮得花枝招展,招揽顾客,促销售、涨业绩、为国家增加收入 。
二、地位低下,身不由己
在宋朝,虽然思想相对开放,但对于乐籍的人,大家仍旧看不起,轻视,甚至嘲笑她们,视她们为贱民,属于底层阶级,即便是有幸脱籍后,嫁人大多数也只能是妾。
这些女子从小就要接受非常严格的训练,被打骂、挨饿是常事,如果有艺术方面的天赋,再是一个漂亮坯子,还会好一些,练成后给达官贵人表演,自然是有赏有罚,严重者也会丢掉性命。
王书奴在《中国倡妓史》里说:虽然宋禁止狎妓,但风气较唐更甚。宋朝对官伎的立法虽严,也难以绝对禁止,宋代甚至还有携妓春游的风气,连苏轼也不例外。
《都城记胜》记载,有一些酒店,“谓有娼伎在内,可以就欢,而于酒阁内暗藏卧床也。门首红栀子灯上,不以晴雨,必用箬盖之,以为记认”,这个用箬盖着的“红栀子灯”,就是色情酒店的标志,有点像今日西方城市的“红灯区”。至于不挂“红栀子灯”的酒店,伎女只是陪坐陪喝而已。
三、官伎的归宿
官伎的出路大体有三种:一是像剧中所说的得到许知州等高品阶官吏的允许而脱籍从良,历史上苏颂、苏轼就曾帮助周韶脱籍。
二是等到年龄大了,拿钱赎取自由身。
三是完成服役工作后遁入空门。根据史实记载,大多数宋代官伎的命运其实很悲惨,被封建集权制度所压迫,是权贵的敛财工具,底层官伎有的成为权色交易的牺牲品。所以有的宋代官伎与举子的关系很密切,把举子当成潜在的贵人,资助他们参加科举考试,以盼望对方金榜题名帮助自己改籍从良。
梁红玉
当然官伎从良后嫁给官员,也是有例可证的。最典型的例子有韩世忠的夫人梁红玉,曾是京口营伎,脱籍后将军韩世忠,韩世忠夫人白氏死后扶正,建炎三年(1129年),在平定苗傅叛乱中立下殊勋,一夜奔驰数百里召韩世忠入卫平叛,因此被封为安国夫人和护国夫人。
由此可见,卖艺不卖身的官伎有,但不能说官伎都是卖艺不卖身的。在男权昌盛的封建社会,女性难以掌握自己的命运,身似浮萍,随波逐流。作为现代人的我们也无权讥讽置喙她们的选择。
关汉卿的原著《救风尘》里,赵盼儿不是卖艺不卖身的良民,但这又何妨呢,即使她的身体沦陷,但却有可贵的自立之心,即便主角出身欢场,笔者也没有去嫌弃她所谓的“污点”,反而热情赞颂她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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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本篇文章《奸情技巧闲逸麻将有挂是真的吗(梦华录中的历史小故事官伎有可能卖艺不卖身吗)》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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